隨著國債品種的不斷豐富,逐步規範為面向個人投資者的儲蓄國債(憑證式和電子式)和面向機構投資者的記賬式國債兩大類;既有固定預期年化利率國債,也有浮動預期年化利率國債;既有1年以下的短期國債,也有30年的超長期國債。
憑證式債券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贖回通過各大銀行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辦理。手續和銀行定期存款差不多,但只能在規定的發行期限內購買。另外,只能壹次性在銀行提前贖回,很難再買,流動性比較差。
記賬式國債是財政部以無紙化方式發行的債券,以計算機化方式記錄債權,可以上市交易。可隨時買賣,流動性強,每年付息壹次,實際收益高於票面預期年化利率。專業投資者在對市場和單個債券做出判斷和預測後,可以“低買高賣”買賣國債。如果預計未來國債價格會上漲,他們可以買入國債,在價格上漲後賣出。如果預計未來國債價格會下跌,就把手中持有的國債賣出,等價格下跌時再買入。這種投資方式有較高的預期年化收益,但也面臨較高的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