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相關公司人員、證券監管人員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行使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政職能。《證券法》賦予中國證監會對內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認定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證監會的通知規定,非法證券活動是否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定;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為有必要由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性質認定的,應當出具認定意見。因此,中國證監會在法定權限內出具了內幕信息和內幕人員的確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