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壹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壹個價格。即:
當 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 最新成交價=cp
cp≥bp≥sp, 最新成交價=bp
這種撮合方式有兩個基本原則,壹是要買價大於或等於賣價才能成交。二是成交價格要盡量接近於前壹筆成交價。該撮合方式可最大程度地減小交易員由於輸單出錯造成的損失,同時確保行情變動盡量平穩。
舉個例子來說,前壹成交價為30500元,如果出現以下幾種報單價格:
(1)大家覺得價格可能要上漲,多空均往上報價,多方為確保搶到單子掛的價格要高於賣出價格,比如買入/賣出申報為30500/30540,這時成交價格為30540,30540比起30550更接近於前成交價。從理論上說,如果為市價搶單,多方可以以漲停板價掛入,由於價格優先,單子排在最前,但成交價卻並不是漲停價,而是按賣出方價格從低往上逐步成交。
(2)大家都覺得價格可能要跌,多空均往下報價,結果買入價賣出價均低於當前成交價。當然要成交買價要等於或高於賣出價。比如買賣申報為30450/30450當然成交價就是30450;如果買賣申報為30470/30450,這時成交價格為30470。同樣,30470要比30450更接近前成交價30500。同理為了市價賣出,可以以跌停板價掛出賣單,成交價格為買入價從高往低逐步成交。
(3)如果多空看法比較分歧,多方看漲空方看跌,比如買賣申報為30530/30480,那麽就以前成交價30500成交。對於多空雙方來說,成交價格都比可接受的最次成交價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