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交易涉及到兩個主要角色:期權的買方和賣方。此外,有兩種主要類型的期權: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
期權的買方和賣方:
1. 期權的買方(權利方):
- 動機: 期望市場價格變動符合其預期,從中獲取利潤。
- 責任: 支付權利金(期權費用),擁有在未來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購買(認購期權)或賣出(認沽期權)標的資產的權利。
- 風險: 買方的風險被限制在支付的權利金範圍內。如果市場不利,買方可以選擇不行使權利。
2. 期權的賣方(義務方):
- 動機: 期望市場價格不變或朝相反方向移動,以獲得權利金。
- 責任: 接受權利金,有義務在未來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出售(認購期權)或購買(認沽期權)標的資產。
- 風險: 賣方的風險在於市場朝著買方有利的方向變化,可能導致損失。賣方的潛在虧損理論上沒有上限。
期權的類型:
1. 認購期權(Call Option):
- 買方權利:** 買方有權以預定的價格(行權價)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內購買標的資產。
- 賣方義務:** 賣方有義務在買方決定行使權利時售出標的資產。
2. 認沽期權(Put Option):
-買方權利: 買方有權以預定的價格(行權價)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內賣出標的資產。
- 賣方義務: 賣方有義務在買方決定行使權利時購買標的資產。
在期權市場中,交易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市場觀點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不同的期權類型和角色(買方或賣方)。不同的組合和策略可以用來適應不同的市場條件和投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