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業務範圍涵蓋債務融資工具產品發行與交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債權資產交易、信托產品交易、保險資產交易、私募股權交易、黃金交易等,為各類金融資產提供從登記、交易到結算的全程式服務,為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提供承載平臺,進壹步集約和優化區域間信貸類金融要素資源配置。
3.我國主要的金融資產交易所有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天津等金融資產交易所。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金融資產簡單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四類。金融資產的分類壹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即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