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往“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
2、輸入個人信息進行查詢;
3、核實查詢結果,確認是否被列入失信執行名單;
4、若有疑問,可聯系相關法院進行咨詢。
失信人員的影響:
1. 信用受損:失信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會受到負面影響,影響日後的貸款、信用卡申請等;
2. 限制高消費:可能會被限制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以及限制在星級酒店、高檔場所消費;
3. 職業限制:某些行業和職位可能會對失信人員設置門檻,限制其就業機會;
4. 司法限制:可能會受到限制出境、限制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職務等司法措施;
5. 社會信用影響:失信行為會被記錄在社會信用體系中,影響個人在社會中的信譽度。
綜上所述,查詢自己是否是失信人員的方法是前往“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輸入個人信息進行查詢,核實查詢結果並確認是否被列入失信執行名單,如有疑問可聯系相關法院進行咨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 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 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 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 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