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福費廷,既可以將買斷的債權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根據承兌/承付/保付銀行的國家風險及其資信狀況、市場變化及中行授信額度和風險政策等情況,在買入當時或持有壹段時間後,將未到期債權在二級市場轉賣。包括以公開轉賣或風險出讓的形式賣斷。
公開轉賣是中行(賣出銀行)將未到期的債權無追索權地轉讓給其他銀行/福費廷商(買入銀行),買入銀行成為未到期債權持有人,並向中行支付融資款項。
風險參與是中行(風險出讓人)按照約定的比例和條件,將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到期債權的風險出讓給其他銀行 / 福費廷商(風險參與人)。根據風險參與人是否融資,又分為融資性風險參與和非融資性風險參與。
融資性風險參與(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指風險參與人將其參與份額的貼現款項支付給風險出讓人,風險出讓人在債權到期日收回款項後,按照風險參與人參與的比例支付給參與人應得份額。如債權到期後,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不付款,風險參與人對風險出讓人無追索權,但是風險出讓人應將未收匯事宜及時通知風險參與人。通常根據協議,風險出讓人需根據風險參與人的要求,配合風險參與人向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追索貨款或進行法律訴訟。
非融資性風險參與(Un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指風險參與人承諾如債務人或承兌/承付/保付銀行到期不履行付款義務,風險參與人將向風險出讓人按照其參與風險的比例支付債權款項,而風險參與人不向風險出讓人提前貼現。風險出讓人應將到期未收匯事宜及時通知風險參與人。非融資性風險參與類似於壹種付款擔保。
(作答時間:2023年10月13日)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APP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