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銀行,即國有銀行,是指國家直接管理的大型銀行(財政部、中央交易所)。股份制銀行,即股份制城市銀行,是指法人持股、獨立經營、獨立核算、以利益最大化為經營宗旨的銀行。股份制銀行是商業銀行的壹種。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民營企業,也可以是國有企業。這取決於國家是否擁有或控制其資本。民營企業是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所有,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依照《公司法》、《合營企業法》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私營合資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1、股份制商業銀行是商業銀行的壹種。 中國有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浙商銀行、 恒豐銀行和渤海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體系的生力軍,是銀行業乃至國民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2、成立近20年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歷史悠久、規模龐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排名靠前,這本身就體現了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我國的制度競爭優勢。金融市場競爭。因此,在新的形勢和壓力下,國有銀行必須探索深化體制改革的新思路。 2002年2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國有銀行應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股份制改革。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議進壹步明確,選擇符合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充實資本,創造上市條件。走股份制改革之路是國有銀行走出困境的戰略選擇。
3、制度競爭力,制度差異導致的市場競爭力差異——公司治理結構差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股東出資形成的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法人實體。由於投資者眾多,即股東(現代大公司甚至達到百萬),股權較為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控制權的分離越來越明顯。因此,公司不是由股東直接經營和管理,而是由少數人通過壹系列代理關系和制度安排,這壹系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與公司產權制度密切相關。從某種意義上說,治理結構是企業產權制度的組織結構。同時,企業產權的有效安排是企業效力的基本前提。提出治理結構的根本原因在於現代企業法人產權制度的形成。由於現代企業產權制度是典型的資產權委托代理制度,存在權利的分離和相應權利主體的多元化,相互監督、制衡就成為壹個重要問題。因此,要了解治理結構,首先要把握企業法人產權的本質和特征。
4、公司治理差異,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由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執行機構組成。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組成董事會,並將其資產交由董事會保管。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有權聘任、獎懲、解聘高級管理人員;同時,股東大會選舉監事組成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股票市場的財務狀況和業務執行情況;由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執行機構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