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1、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由福建省內67家市、縣(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聯合組成,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省級金融機構,是省政府管理農村信用社的專門機構。簡單說該銀行是地區銀行,不覆蓋全國,比如北京銀行就只有北京有。
2、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也屬於中國銀行系統內的,所以也可以在其他地區使用,或者跨行辦理業務。
3、如果有具體疑問,也可以撥打客服電話咨詢,96336(省內),0591-96336(省外)。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