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
2、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後,確認情況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確定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是真實並且合法的;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申請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審核完成的,並且會盡快通知。
封存後的公積金提取條件:
1、公積金賬戶離職後必須封存才能提取,壹般公司會在員工離職後壹個月內封存賬戶,離職後壹個月左右提取比較合適;
2、材料必須按照提取要求準備,公司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存折。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1、職工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房自住的;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且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綜上所述,封存後提取公積金的方式是職工攜帶提起公積金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公積金申請。在填寫申請書後,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經分中心審核後,發放提取通知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