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當在政府審批部門批準的經營範圍內使用,除另有規定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境內股權投資。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非自用境內房地產。
外商投資企業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於證券投資,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境內股權投資,其資本金的境內劃轉應當經外匯局核準後才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