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稅率退稅開票金額=外匯*匯率-1.17*(貨代費+代理費+雜費)”:外匯*匯率無疑是成交價的人民幣值,“1.17”(貨代費+代理費+),這樣,“零稅率退稅開票金額”就相當於妳出口產品的實際凈收入。
2.“零退稅差額稅=(外匯*匯率-增加的票額)*0.17/1.17”,即出口金額與開票金額的差額產生的增值稅。
3.“實際開票金額=零退稅開票金額-零退稅差額稅”:即出口收入扣除出口費用和差價產生的增值稅後的凈額。
解釋:這不公平。相當於外貿公司以更低的價格購買妳的產品,然後以妳的出口價格與外商成交。除了退稅之外,他們還壟斷退稅,同時壓低妳的產品價格,少付貨款。例子如下:
如果出口額為10000美元,匯率為6.33,那麽出口收入為63300元,出口費用為1000元,漲價17%(沒關系,是手續費)為170元,按照外貿公司的計算:
1,零稅率退稅開票金額= 63300-1.17 * 1000 = 62130。
2.零稅率退稅差額稅=(63300-x)* 0.17/1.17。
3.實際開票金額X = 62130-(63300-X)* 0.17/1.17,X = 61931。
也就是說,妳的出口貨物總值為63300元,扣除費用後為6265438元+030元,實際收到的發票為61931.65438 0元。如果再交中介費,就更少了。
實際上,如果外貿公司以公允的價格進入,以公允的價格離開(當然妳要承擔出口費用),因為出口是免稅可退稅的,即使外貿公司不收取手續費,外貿仍然享受進項稅的退稅,具體金額取決於產品的退稅率-退稅金額=出口收入*(退稅率*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