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行信用卡取現不收手續費,其他銀行收取1%,最低1元人民幣。
3.萬事達卡和維薩卡是不同組織的卡。只有妳出國了,妳才能明白其中的區別。在中國,萬事達和visa的功能和銀聯壹樣。銀聯是中國的銀行機構。比如妳跟著簽證組織出國,妳不能在不參加簽證組織的銀行取錢。
4.以下是民生卡的使用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向社會各界提供更好的信用支付工具,促進中國傳統貨幣向電子貨幣轉變,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外幣卡管理的通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民生信用卡是中國民生銀行(以下簡稱我行)發行的信用支付工具,賦予持卡人壹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在信用額度內可先消費後還款,並可回收信用額度,以人民幣或其他特定外幣結算。
第三條民生信用卡根據發卡機構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商務卡;根據結算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人民幣和特定外幣雙幣卡;根據信息載體材料的不同,分為磁條卡和芯片(ic)卡;根據信用等級和客戶群體的不同,分為普通卡、銀卡、金卡、白金卡和鉆石卡。
第四條銀行、持卡人和擔保人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民生信用卡的功能和使用範圍
第五條民生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費、轉賬結算、現金存取等基本功能。持卡人可以根據自己的信用卡使用信用卡。
不同級別享受相應的增值服務。
第六條民生信用卡可在標有“銀聯”、“VISA”、“萬事達”的信用卡受理點,以及我行指定的網點和特約商戶使用。
第三章民生信用卡申請條件
第七條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合法收入來源、信譽良好的個人,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銀行申請辦理個人民生信用卡。個人卡持卡人可為其他自然人申請附屬卡。主卡持卡人對主卡和附屬卡項下發生的債務承擔全部責任。附屬卡持卡人對主卡項下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法人授權的經濟組織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憑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基本賬戶開戶登記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銀行申請民生信用卡商務卡。申請人可申請多張商務卡,持卡人資格由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書面指定或撤銷。
第四章民生信用卡申請流程
第九條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同意銀行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查詢和確認,並與銀行簽訂合同。
第十條銀行應根據申請人的信用狀況決定是否向其發放信用卡,並確定信用額度。
第十壹條銀行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或者交存壹定數額的保證金。
第十二條民生信用卡的卡有效期最長為三年。持卡人在卡片到期後不願領取新卡的,應在卡片到期前壹個月以書面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銀行。持卡人因使用信用卡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會因卡片到期而改變。
第五章民生信用卡賬戶和交易管理
第十三條民生信用卡只能由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給他人使用。否則,銀行有權收回信用卡,壹切風險和損失由合法持卡人承擔。
第十四條民生信用卡賬戶只能用於合法交易,存入個人卡賬戶的資金應為持卡人的合法收入。個人卡人民幣賬戶資金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存入。個人卡外幣賬戶內的資金存入持卡人持有的外幣現金或從其外幣賬戶(含外幣賬戶)轉出。人民幣賬戶和外幣賬戶的使用應當按照《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商務卡人民幣賬戶內的資金應當從其單位基本賬戶轉出存入,不得存取現金。商務卡外幣賬戶內的資金應劃轉存入公司外匯賬戶,不得在境內存取外幣現金。外幣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外匯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銀行在嚴格控制業務風險的前提下,根據銀監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申請人的信用狀況,授予不同等級的授信額度,並根據用卡情況和信用狀況變化,調整持卡人的信用額度。
第十七條持卡人在中國銀聯和我行特約商戶消費或在指定網點提取人民幣現金,應貸記人民幣賬戶。通過外幣賬戶在境內消費、在銀行指定網點存取外幣現鈔、在境外消費取現均以外幣賬戶入賬。持卡人在境外消費使用信用卡並提取現金,應按照國際銀行卡組織和收單銀行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境外消費形成貸款或提取現金的,可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交易範圍內,以自有外匯償還或以人民幣購匯。
第十九條持卡人支付的金額不足以清償對賬單所列全部應付金額時,還款順序為費用(年費、超限費、滯納金等。),利息,預借現金,消費透支。
第二十條所有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的行為。基於密碼等電子信息的各種結算交易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是本次交易的有效憑證。不使用密碼進行交易的,持卡人簽名的交易憑證為交易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壹條持卡人應在銀行認可安全技術的商業環境中使用信用卡上網。否則,持卡人應負責因在互聯網上使用該卡而導致的所有風險和損失,但由發卡銀行負責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持卡人申請銷戶時,應將卡交回銀行。辦理銷戶手續後,持卡人仍需承擔銷戶前發生的未清償債務。
第六章民生信用卡計息方式及收費
第二十三條民生信用卡透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按月復利。信用卡賬戶裏的資金不付利息。
第二十四條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全部應還款項的,可享受免息還款期,無需支付。
賬單日前壹個月內消費交易從銀行記賬日至還款日的透支利息。
第二十五條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不願或無力償還全部到期款項的,可以按照對賬單規定的最低還款額還款。
第二十六條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還款方式或使用超過銀行核定信用額度的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並應支付未還部分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第二十七條提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移透支資金交易造成的透支,不享受最低還款額和免息還款期,但自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支付透支利息。
第二十八條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營業結束前未償還最低還款額的,銀行將收取透支利息,並按未償還最低還款額的壹定比例計收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持卡人未經銀行批準使用超過信用額度的卡,除支付透支利息外,還應支付壹定比例的透支費。
第三十條銀行批準發行申請人的信用卡後,按照規定的標準向持卡人收取年費。持卡人需要支付壹定的卡掛失和取現費用。詳細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並在《中國民生銀行民生信用卡催收合同》中約定。
第七章銀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壹條銀行的權利:
(1)銀行有權審查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獲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向有關方面查詢申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決定是否向申請人發卡並確定信用額度。對於已批準和未批準的申請,銀行有權保留相關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2)銀行有權對虛假掛失、使用偽造或無效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申請法律保護,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信用卡的所有權屬於銀行。對於不遵守章程的持卡人,銀行有權凍結其賬戶直至取消其資格,並授權相關單位收回其卡,無需提前通知持卡人。
(4)銀行有權根據《中國民生銀行民生信用卡催收合同》的約定向持卡人收取壹定的費用並計入其賬戶。
(5)持卡人選擇約定賬戶還款方式的,銀行有權在到期還款日前壹天從其指定存款賬戶中扣收相應金額用於信用卡賬戶還款。
第三十二條銀行的義務:
(壹)向申請人提供有關信用卡的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利息計算方法等。
(二)為持卡人提供24小時咨詢、查詢、掛失、投訴等服務。對持卡人的業務咨詢、賬戶查詢、掛失等給予即時答復和處理;對於持卡人對消費交易的核實,通過人民幣賬戶進行交易的,持卡人應在30天內予以回復,通過外幣賬戶進行交易的,持卡人應在45天內予以回復。
(三)對持卡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根據雙方約定的交付方式,向持卡人提供月結單。但是,自提供上壹份對賬單以來,沒有發生任何交易,賬戶中也沒有未結余額,或者銀行和持卡人另有約定的,可以不向持卡人提供當月對賬單。
第八章持卡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持卡人的權利:
(1)持卡人有權享有銀行向民生信用卡承諾的所有服務,並有權監督服務質量和投訴有缺陷的服務。
(2)申請人和持卡人有權了解民生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式、收費項目和標準、適用利率及相關計算公式。
(3)持卡人有權向銀行免費索取最近三個月的對賬單,有權通過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免費查詢最近壹年的對賬單。
(4)持卡人有權對對賬單所列賬戶提出質疑,並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銀行申請接入賬單服務。如簽賬單真實有效,賬單調整費由持卡人承擔。
第三十四條持卡人的義務:
(1)持卡人應向銀行提供真實可靠的申請材料。如銀行認為有必要,持卡人還應提供合格的擔保及其他相關材料。
(2)持卡人和擔保人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住址、職業、收入、身份證號碼等發生變更的,應當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銀行。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持卡人承擔。
(三)持卡人不得以與商戶、預借現金、轉賬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發生糾紛為由拒絕支付所欠銀行款項。
(4)持卡人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卡和密碼。信用卡丟失或密碼泄露後,持卡人應及時到銀行指定網點或通過電話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渠道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手續辦理完畢後立即生效。掛失生效後,持卡人對因冒用信用卡造成的資金損失不再承擔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持卡人拒絕協助掛失調查或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持卡人利用或與特約商戶及其他人員串通,利用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等欺詐活動。掛失前發生的損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5)持卡人如未收到對賬單,應主動向銀行查詢。如果他在交易後的三個月內沒有向銀行提出任何異議,銀行將認為他已經批準了該交易。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國民生銀行制定並解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持卡人用卡交易涉及境外機構的,相關爭議按照VISA和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