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外匯開戶 - 出境攜帶大量外幣現金如何申報?

出境攜帶大量外幣現金如何申報?

1,攜帶現金出入境有限制。旅客限帶人民幣現金2萬元,外幣現金不超過5000美元。超過這個限額的,必須填寫報關單,選擇海關的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

2.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印發的通知》(匯發[2003]102號):

A.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無需辦理攜帶證明,海關予以放行。除了同壹天多趟,短時間內多趟。

B.出境人員攜帶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銀行申請攜帶證明。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明》驗放。使用多張攜帶證明的,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明總金額超過等值65438美元+00000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C.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超過等值65,438+00,000美元的,應向存款地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分支機構申領《攜帶證明》,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明》驗放。

  • 上一篇:現金買入價,現金買入價,現金賣出價,中國銀行基準價是什麽意思?妳能告訴我以下情況嗎?為什麽有兩個買價?
  • 下一篇:亞太貿易協定FORM B和 FORM M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