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簽書收券的單位和個人,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
①購銷合同0.3‰
②加工合同為0.5‰
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0.5‰。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0.3‰
⑤房產租賃合同1‰
⑥貨物運輸合同的0.5%
⑦倉儲合同1‰
今天的貸款合同是0.05‰
⑨財產保險合同1‰?
⑩技術合同0.3‰?
產權轉讓文件0.5‰
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為0.5‰。業務賬簿中的其他賬簿逐張蓋章。5元權利的許可是壹塊壹塊蓋章的。5元證券(股票)交易股權轉讓文件以A、b股1‰為基準。
3.稅收計算方法
(1)納稅人應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1毛的,免征印花稅。應納稅額超過壹角的,稅收尾數不足五分的不算,超過五分的按壹角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壹元的,加貼壹元。
(2)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要加壹些補貼章。
(3)同壹張憑證因包含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項目而適用不同的稅目和稅率。金額分別記載的,應納稅額分別計算,合計後適用應納稅額;如未單獨記錄金額,則適用高稅率的印花稅票。
(四)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幣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憑證簽發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4.其他人
(1)印花稅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
(2)印花稅票面值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壹角、二角、五角、壹元、兩元、五元、十元、五元、壹百元九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