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征稅的計算
(壹)銷項稅額
1. 壹般納稅人以壹般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公式: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
2. 壹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上述貨物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上述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公式: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征收率)×征收率
3. 出口企業為生產企業的,應征稅出口貨物若為應稅消費品,須按現行有關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繳納消費稅;出口企業為外貿企業的,應征稅出口貨物若為應稅消費品,不退還消費稅。
(二)處理對應的進項稅額
1.外貿企業應征稅出口貨物對應的進貨憑證符合增值稅有關法規規定的,可以用於申請抵扣。
2.生產企業向稅務機關繳回出口退稅款的,符合增值稅有關法規規定的,繳回的稅額可轉入進項稅額科目。
3.納稅人在財務核算中已將應征稅出口貨物的征退稅差額轉入成本科目的,可從成本科目轉入進項稅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