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隨著2005年以來人民幣升值壓力加大,外幣貶值,國家也鼓勵用匯了,比如鼓勵企業尤其是國企跨國投資(本人所在的企業自2006年以來以海外並購的方式分別控股、參股了4家境外企業),放寬了私人售匯業務的條件(即居民用人民幣向銀行購買外匯)等。
所以不能單純的講外匯儲備多,而是外匯儲備貶值的壓力大。
而國家的美元與銀行的美元是兩回事。銀行的美元除了小部分是自有資金(比如本人所在的銀行用於海外投資的資金是中金公司以外匯形式註入的資本),大多數是吸收的外匯存款。壹方面,外匯貸款利率是以libor(即倫敦同業市場的拆借利率)為基點的,遠遠低於同檔次人民幣貸款的利率,同時面對2008年後旺盛的信貸需求,客戶在相同條件下,甚至創造條件選擇成本低廉的外匯貸款;另壹方面,根據巴塞爾協議和銀監會的規定,外匯的信貸規模受到資本與存貸比例(比如有100元的存款只可以放最多75元的貸款)的限制,相應的外匯貸款的規模也有限(請註意外匯儲備可不是單單存在國內銀行的,還投資了好多在國外的債券市場)。
由於供給有限,需求旺盛,自然顯得國內銀行的美元少了。有的銀行為了能增加外匯存款用於放貸,運用行內拆借、行外拆借、貨幣互換等等手段,挺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