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法人和其他組織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必須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者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不能背書轉讓給個人。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不需要票據債務人同意。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需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也無需得到票據債務人的承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條: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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