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類
地方商業銀行是指業務範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我國,地方商業銀行主要指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
城市商業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是在城市信用社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吸收地方財政和企業入股設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因為城市商業銀行也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其法定業務範圍與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相同。不同的是,這些城商行的主要功能是為地方經濟發展融資,為城市中小企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以互助為目的,由個人集資組成的合作金融組織。其基本業務目標是為會員提供手續簡單、利率低廉的信貸服務,幫助經濟實力較弱的個人解決資金困難,以避免高息盤剝。農村信用協會
農村信用社(以下簡稱農信社)是由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組成,由股東民主管理,主要為股東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自負盈虧。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縣內農村信用社組成的聯合組織,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農村信用社服務。同時,該聯合會在管理和監督農村信用社方面實行協調。
城市信用合作社
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城市信用社)是由個體工商戶和城市集體企業設立,由股東民主管理,主要向股東提供金融服務的城市合作金融組織,具有法人資格。城市信用社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城市信用社聯合社是由城市信用社出資組建的金融機構,是城市信用社的聯合組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本聯社對地方城市信用社進行集中管理、監督、協調和服務。
2.發展現狀
從65438到0988,以城市命名的商業銀行陸續從北京出現。它們是由各城市原城市合作銀行更名而來,而原合作銀行是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由城市企業、居民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入股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目前全國有112家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信用社自成立以來壹直是中國農業銀行在農村的基層組織,自上世紀90年代初從農業銀行體系中分離出來。農村信用社由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自願入股組成,由股東民主管理,主要為股東服務。目前,中國有35544家農村信用社。20世紀80年代後期,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許多地方開始成立城市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由個體工商戶和城市集體企業組建,由股東民主管理,主要為股東提供金融服務。目前全國有731家城市信用社。
3.經營範圍
農村信用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處理個人儲蓄。
辦理農戶、個體戶、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存貸款業務。
代理銀行委托業務和辦理其他經批準的業務。
城市信用合作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城市信用合作社的主要業務是:
辦理城鎮集體企業和實行承包租賃的個體工商戶、國有小型企業的存款、貸款和結算業務。
辦理城鎮個人儲蓄存款業務。
辦理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證券業務。
代理保險業務和其他代收代付業務。
城市商業銀行
吸收公眾存款。
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處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處理票據貼現。
發行金融債券。
代理發行和贖回。
買賣政府債券。
銀行間借貸
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提供保險箱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