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
1,月結月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完工後清算的方法。對於合同期限超過兩年的項目,應在年度終了時進行項目盤點,並辦理年度結算。
2.分段結算和支付。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完工的項目,按照項目形象進度,分成不同階段支付項目進度款。具體劃分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