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其他的電腦上使用U盾時,需要安裝好與U盾品牌相匹配的證書驅動程序。但無需再下載證書信息。您在有網絡的地方就可以登錄使用我行個人網上銀行及U盾。
個人網上銀行“國際匯款”功能支持幣種:
英鎊、港幣、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歐元、新西蘭元。
客戶可在周壹至周五02:00-22:30之間提交匯款指令,我行將在周壹至周五9:00-16:00對匯款指令進行處理,如遇節假日順延(如客戶在周五16:00之後提交指令,我行將在下周壹的9:00開始進行處理)。
我行根據客戶匯款指令實時扣劃客戶付款賬戶的資金,並在周壹至周五9:00-16:00實時向境外發出付款信息,收款方到賬時間取決於境外收款行系統。
費用包括手續費、郵電費兩部分,從客戶指定的繳費賬戶內自動扣收。手續費按客戶匯出金額的0.8‰收取,最低16元/筆,最高160元/筆。郵電費按100元/筆收取。
對於以外幣現鈔賬戶辦理外匯匯款的,我行還將按當日外匯牌價收取鈔轉匯手續費,費用標準為:(現匯賣出價-現鈔買入價)×匯款金額。
註意事項如下:
匯出賬戶必須為客戶本人網上銀行註冊卡中的活期多幣種鈔戶或匯戶,匯款手續費繳款賬戶必須為註冊卡中的人民幣賬戶,客戶匯款時需使用U盾或口令卡提交匯款指令。
為確保匯款指令的及時處理,客戶需選擇正確的收款銀行、地區,輸入正確的收款賬號、戶名等收款信息。
付款人姓名需要以英文或漢語拼音方式進行填寫。
客戶提交資金後等待當地外匯集中發報網點負責批付,如被拒絕,則資金退回到客戶賬戶的匯戶中,手續費退回到支出賬戶(鈔變匯手續費不退)。
若資金匯入收款銀行後被退回,則只將本金退回到客戶賬戶的匯戶中,手續費不退。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2007年3月1日前(不含)單筆匯款金額不能超過2千美元或等值的外幣,日累計匯款金額不能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的外幣。2007年3月1日起(含)日單筆匯款金額及累計匯款金額不能超過5萬美元或等值的外幣,收費標準不變。
客戶需要根據匯款的用途選擇相應的交易編碼,交易編碼對應關系如下:1100—“Travel”—旅遊出國;1200—“Education and Training”—教育培訓;1300—“Communication”—郵電通訊;2300—“Unilateral Transfer”—無償轉讓;1400—“Consultation”—咨詢;2200—“Support Payment”—贍家費;1600—“Others”—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