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的汽車工業非常落後。緬甸沒有汽車制造廠,只有汽車組裝廠。國內80%以上的車輛都是二手車,進口車絕大多數都是二手車。目前只進口日本汽車零部件,不進口中國零部件。進口的大部分都是舊件,只有易損件是新件。進口零件80%都是舊零件,打磨清洗後用來組裝自己的車。緬甸第二工業部是緬甸汽車工業的主管部門。緬甸不允許民營企業生產汽車,而是由第二工業部嚴格控制。目前,緬甸有三家國有和公私合營的汽車裝配廠,分別是第二工業部下屬的緬甸汽車和柴油機生產公司、緬甸第二工業的合資汽車裝配廠、緬甸第壹私人投資有限公司(FMI)和日本鈴木公司、緬甸經濟控股公司和日本五十鈴公司的汽車裝配廠。上述汽車廠商的零部件都是進口的。需要特別介紹的是緬甸第二工業部下屬的緬甸汽車和柴油機生產公司(MADI),該公司由五家公司組成:第壹汽車廠(生產6.5噸卡車、運水車、運木車、運油船;卡車的變速箱、傳動系統和軸承;汽車和卡車的外擺線齒輪傳動裝置、板簧和螺旋彈簧以及壓制金屬板件;螺釘和螺母;通用發動機組等。)汽車二廠(生產4WD越野車/吉普車;XVA44L、EW-1和SW-II型汽車;汽油發動機(2000 cc);卡車的柴油發動機DS-70 (140馬力);汽油和柴油發動機的活塞和活塞環;通用發動機組等。)、第三汽車廠(規劃中)、汽車配件廠(通過與中國機械進出口總公司技術合作成立,生產的主要產品有散熱器、葉輪、金屬軸承、進排氣閥、球面軸承、鑄件等。),以及重型柴油機廠(規劃中)。另壹家是緬甸輪胎橡膠生產公司(MTRI),1979從原捷克斯洛伐克引進機器設備成立。它是緬甸唯壹壹家生產轎車、卡車、公共汽車、拖拉機和自行車等各種輪胎的制造商,還生產各種管道產品。其產品範圍包括乘用車/輕型卡車輪胎和管材、卡車輪胎和管材、農業機械和設備用輪胎和管材以及自行車輪圈。它位於緬甸橡膠生產園區附近,因此天然橡膠的供應渠道暢通,但合成橡膠和其他化工產品等其他原材料完全依賴進口。
緬甸歡迎中國產品出口。在緬甸,只有擁有出口相關權利的公司才能申報進口權。進口分兩種:(1)100美元的外匯可以進口80-100美元的產品;(2)100美元的外匯只能進口20美元的產品。第壹種情況主要針對國家急需、急供的A類產品,屬於項目進口,可以享受進口優惠。汽車零部件產品,比如輪胎和發動機,就屬於這種情況,關稅極低,幾乎沒有。緬甸願意從中國進口汽車和汽車零部件,原因有三:(1)全部是左駕駛室;(2)質量好;(3)價格低廉。
在緬甸投資方面,有兩種形式,壹種是中方100%獨資,壹種是中緬合資。緬甸方面表示,只要雙方遵守緬甸聯邦的外國投資法,經緬甸投資委員會同意和緬甸政府批準,就可以進行投資。目前緬甸政府非常支持汽車制造業。中緬兩國政府互訪後,決定在仰光附近建立專門針對中國的開發區或工業園區,並制定壹些汽車制造業的優惠政策。緬甸對汽車零配件生產的本地化要求是:部分零配件第壹年允許進口,壹年內允許半件組裝(SKD),三年內允許全件組裝(CKD)免增值稅和關稅;之後在從國外進口零部件的同時,逐年提高國產化率,五年內實現60%的國產化率;但如果這些車輛能夠出口到國外市場,國產化率是可以降低的。此外,緬甸希望兩國聯合生產的汽車和汽車零部件先供應緬甸國內市場,在保證緬甸國內市場需求後再出口到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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