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結算的當事人都在壹國之內,貨幣活動不出國界。國際結算是跨國進行的,這使得各方在語言及文字溝通、資信了解、運輸與保險的操作等許多方面增加了困難。
二、使用和涉及壹種以上的貨幣
國內結算壹般只使用本幣壹種貨幣,而國際結算通常要涉及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貨幣,並且貨幣活動範圍超出國界,這就產生並增加了外匯管制、匯率甚至利率風險。
三、環境更復雜
國內結算是在統壹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下進行的,所依據的是本國法律。國際結算是在不同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下進行的,沒有統壹的法律管轄。如果出現爭議和糾紛,則須根據當事各方事先約定的標準來解決。
四、貨幣的活動範圍不同,國內結算在壹國範圍內,國際結算是跨國進行的。
使用的貨幣不同,國內結算使用同壹種貨幣,國際結算則使用不同的貨幣。
遵循的法律不同,國內結算遵循同壹法律,國際結算遵循國際慣例或根據當事雙方事先協定的仲裁法。
五、國際結算亦稱“國際清算”。通過國際間的貨幣收付,對國與國之間由於經濟、政治和文化往來而發生的債權債務予以了結清算。
六、由國際貿易及其從屬費用引起的貨幣收付稱貿易結算;由貿易以外的往來,如僑民匯款、勞務供應、出國旅遊、利潤轉移、資金調撥、駐外機構費用等引起的貨幣收付,稱非貿易結算。
七、貿易結算是國際結算的主要內容。在國際間收付款項直接通過運送貨幣金屬結算的,稱現金結算;利用票據轉讓和轉帳劃撥結清債務的,稱非現金結算或轉帳結算。在前資本主義時期,國際結算主要通過現金結算進行。
八、國際結算可以促進國際貿易交易,服務國際經濟文化交流,促進國際金融壹體化,進而繁榮整個世界經濟。同時還可為本國創收和積累外匯,引進外資,合理使用外匯,輸出資金向外投資,起到鞏固本國貨幣匯率,提供本國對外支付能力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國銀行國際結算業務基本規定》
第三條
二、客戶須向我行提出書面委托
(壹)委托我行辦理各項業務,客戶壹般應提交書面委托或申請。委托或申請書應委托事項清楚,指示明確,同時應根據不同的業務確定我行與客戶各自的權責範圍,使其成為客戶與我行委托與被委托關系的正式契約。
(二)各類業務委托書或申請書,原則上應使用我行規定格式,並視業務具體情況由客戶或其授權人簽署,凡委托事項不清楚或指示不明確不能執行者,應洽客戶澄清或修改。
三、客戶須向我行提供授權人簽樣及印模授權書
(壹)所有對公客戶(包括已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的現有客戶)均應向我行提供與許可證、營業執照相符的中、英文單位全稱,提供授權人簽樣及印模授權書,提供各類業務授權人員的簽樣、企業公章、財務章、業務章印模,並具體說明各簽樣及印章的業務授權範圍。該授權書必須由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公章、法人代表必須與進出口業務批文、工商營業執照中的有關內容相符。企業改組、法人代表變更時應具函向我行重新辦理授權或對原授權書進行更改、補充。
(二)授權人簽樣及印模授權書應采用我行統壹制定的格式填具。現階段該格式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設計並制定,轄內各分支行執行。
(三)對私客戶,可根據業務性質和客戶要求,預留簽樣。
壹、按照國家法律和國際慣例辦理業務
國家及有關部門公布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以及內部通知是我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的國內法律準則與依據。國際商會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托收統壹規則》、《跟單信用證項下銀行間償付統壹規則》等以及國際銀行操作實務(雖無成文規定,但為國際上銀行所通用),是我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的國際準則與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