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欺詐的類型有:
1.冒充使領館工作人員實施詐騙,有的不法分子會冒充我國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通過變相網絡電話謊稱當事人需要到使館取包裹,或以使館名義告知其證件過期,騙取當事人下載第三方軟件,或以各種理由引導其轉賬匯款,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
2.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實施詐騙。不法分子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謊稱當事人涉嫌洗錢、涉及國際金融詐騙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必須凍結其賬戶,要求當事人將銀行卡內資金全部轉入“安全賬戶”,以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
3.“殺豬菜”詐騙。不法分子冒充“美女”,在壹些交友網站上與人聊天。在逐漸建立信任後,他們要求當事人借錢,或者逐漸誘騙當事人參與高回報、高返點的“投資理財”;
4.“虛擬綁架”(主要針對留學生)。不法分子通過網絡等各種渠道提前獲取留學生的聯系方式並與其聯系,謊稱自己在中國被通緝,要求其拍照或錄像,配合調查取證,並與家人“斷絕聯系”。此時我們利用留學生與家人失去聯系的時間,聯系留學生國內親屬謊稱留學生被綁架,利用信息不對稱和恐懼心理行騙;
5.其他新型電信詐騙,不法分子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接種疫苗、反詐騙等理由實施詐騙,非法獲取當事人個人信息,或要求當事人轉賬匯款。
涉外詐騙應註意以下幾點:
1.駐外使領館不會主動打電話告知護照、簽證、居留證件到期後需要延期或補辦等問題,不會直接參與辦理公民個人物品,不會電話詢問姓名、護照號碼、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不會電話告知國內需要辦理的案件,會轉接國內公安機關電話。如果接到類似電話,基本可以判斷為詐騙電話,應該立即掛斷;
2.請警惕陌生電話、短信、郵件,認真甄別,不要輕信以任何名義索要姓名、家庭情況、銀行卡及轉賬匯款等個人信息。無視對方的無理要求,比如“不要和家人朋友聯系”;
3.如果對方利用獲取的個人信息獲取妳的確認信息,不要確認或補充信息。如不慎泄露個人信息,請立即通知家人朋友,謹防不法分子利用相關信息進行詐騙;
4、請潔身自好,不要隨意添加陌生人為好友,不要隨意點擊陌生人發來的鏈接,不要打開來源不明的網站。警惕那些主動提供視頻聊天的人。如果遇到敲詐,不要慌張也不要轉賬,同時保留證據,第壹時間報警;
5.如不慎上當受騙,應及時向所在國當地警方和國內公安機關報案,並盡快與本人開戶銀行聯系,要求采取止付、凍結等相應措施。如果受害人無法直接向國內公安機關報案,可以通過其在國內的近親屬及時報案(只需撥打110),向報案地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求助。
綜上所述,電信網絡詐騙在海外是壹個比較嚴重的情況,部分中國公民被騙後經濟損失很大。據不完全統計,海外中國公民被電信詐騙的總金額超過數億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