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匯單證作用:付款依據、履約證明、物權憑證。
第二節 商業發票
1、商業發票:是出口商簽發的對出口貨物的發貨價目清單,是貨物的總說明。
2、發票作用:
(1)出口貨物總說明
(2)商務單據中的基礎性單據,制作報關單、報檢單、保單都以其為基礎;
(3)報關、報檢的必備單據;
(4)進出口商記賬核算的依據
3、海關發票定義:進口國定制、交由出口商填寫的發票,是報關、納稅等必備單據。現在已不多見,僅有加拿大海關發票在用。
4、海關發票作用:
(1)進口報關、估價征稅的憑證
(2)進口國核定原產地、征收差別稅率或決定是否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
(3)進口國海關編制海關統計的基礎資料
5、形式發票定義:簽訂合同前,出口商簽發給進口商用以申請進口許可證或外匯的非正式參考性發票,有時也做報盤用(體現了用途)。
6、形式發票特定:它不是壹種正式發票,不能用於托收議付,形式發票中的價格條款對買賣雙方均無約束力。它在信用證項下,常常構成信用證的組成部分。
7、領事發票:又稱簽證發票,常由進口國在出口國的領事在出口商發票上簽註形成。僅中東、拉美國家在使用。
8、領事發票作用:
(1)進口征稅的依據;
(2)出口情況的證實;
(3)增加領事收入。
9、廠商發票:由出口商品的制造廠商簽發,以出口國本國貨幣表示出口商品在本國市場的出廠價格。進口國海關用以確定是否存在出口傾銷行為,進而決定是否征收飯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