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的主要對象是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根據監管對象的不同,海關監管分為運輸監管、貨物監管和貨物監管三個系統,每個系統都有壹套規範的管理程序和方法。
具體來說,對交通工具的監管主要是針對用於出入境的各種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飛機、火車等。貨物監管主要針對進出口貨物,可以是壹般進出口貨物、保稅貨物、特定免稅貨物等。物品監管主要針對個人攜帶進出境的物品,包括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
海關是國家的出入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組織結構上,海關分為兩級:海關總署和各級海關。海關總署是全國海關的最高領導機構,各級海關在海關總署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海關工作。
監管是海關最基本的工作,海關的其他工作都是在這個基礎上進行的。因此,海關對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監管十分重要,也是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
監理簡介
監管作為海關的四項基本任務之壹,不僅通過備案、查驗、放行和後續管理等方式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進出境活動進行監管,還實施或監督實施國家其他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如進出口許可制度、外匯管理制度、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以維護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道德、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利益。
根據監管對象的不同,海關監管可分為運輸工具監管、貨物監管和物品監管三個系統,每個系統都有壹整套規範的管理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