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分類。在刑法分則中,根據金融犯罪侵害的對象不同,對金融犯罪進行分類排列的方法稱為對象分類法。根據侵犯的對象,金融犯罪可以分為8類:
1.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包括偽造貨幣罪、出售、運輸、購買假幣罪、財務人員購買假幣罪、兌換假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
2.危害金融機構管理秩序的犯罪。包括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和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營業執照罪。
3.危害信貸管理秩序罪。包括高息放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向關聯方發放貸款罪、非法發放貸款罪、非法借用表外客戶資金發放貸款罪。
4.危害證券管理秩序罪。包括偽造、變造國家證券罪,偽造、變造股票、公司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交易中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欺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5.危害期貨管理罪。包括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欺騙投資者買賣期貨罪、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罪。內幕交易、泄露期貨內幕信息罪可以等同於證券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6.危害金融票證管理秩序的犯罪。包括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非法簽發金融票據罪,非法承兌、支付、擔保票據罪。
7.危害外匯管理秩序的犯罪。包括逃匯罪和騙購外匯罪。
8.危害各種金融管理秩序罪。這裏僅指洗錢。
洗錢罪不僅是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也是危害國家司法機關正常活動的犯罪。洗錢罪首先破壞的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因為它使大量不受國家監控的非法貨幣流入流通。
場,使金融系統混亂,並可能導致金融危機。洗錢犯罪由於行為方式不同,可能會擾亂不同的金融管理秩序:提供資金賬戶將贓款存入金融機構,會破壞信用。
資金管理指令;幫助向境外匯出資金,可能破壞外匯管理秩序的;幫助將財產轉化為金融票據,很可能會擾亂金融票據的管理秩序。正因為如此,洗錢罪對多種黃金是有害的。
管理秩序罪屬於壹個獨立的罪名,所以單獨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