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國家體制。1922年11月大國民議會宣布廢除素丹制。1923年10月宣告土耳其為***和國。1924年3月廢除哈裏發制。凱末爾當選為***和國第壹任總統,被稱為“土耳其之父”600年之久的奧斯曼帝國壽終正寢。1928年,土耳其從憲法中刪除了“伊斯蘭教為土耳其國教”的條文。
2,改革法制。廢除了伊斯蘭教法規,並且以歐洲國家法律為藍本,制定了民法,刑法,商法三大法典。
3,改革經濟。以國家主義為改革的指導思想,鼓勵發展民族經濟,建立國營企業,保護關稅,控制外匯和外國投資。學習蘇聯,從1933年起執行經濟的五年計劃,這奠定了土耳其現代化軍基礎。
4,改革文化教育。建立世俗學校,規定學校必須加強非宗教的現代化教育和民族意識教育,必須向受教育者傳授西方科學技術文化和思維方式。1928年,進行了文字改革,用拉丁字母代替阿拉伯字母。
5,改革社會生活習俗。廢除壹夫多妻制和伊斯蘭教的各種陋規,提倡男女同樣,婦女不戴面紗,拋棄封建時代裝束,采用西裝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