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細則,個人結匯購匯額度為5萬美元。也就是說,我市每個居民每年不僅可以結匯5萬美元,還可以購買5萬美元外幣。舊政策是個人結匯不超過654.38+0萬美元,年購匯不超過2萬美元。
除了提高個人結售匯限額,細則還允許個人開立外匯儲蓄賬戶。按照當地銀行的說法,此舉實際上是將現金賬戶與現金賬戶合二為壹。現行外匯管理將個人外匯賬戶分為現鈔和現匯,銀行對兩類賬戶收取不同的費用。至於合並後的收費,據說需要明確。
外匯新政放松了外匯管制,但仍有限制:個人將外幣現金存入外匯儲蓄賬戶,當日累計金額超過等值5000美元,需持相關單據到銀行辦理;個人當日提取外幣現金累計超過等值654.38美元+0,000元,需提前向外匯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