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號令的要求,如果妳提著10萬元現金到銀行存款,銀行首先會對妳的身份進行識別——包括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所地或者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式等,這個在過去也壹直有,差別不大。問題的關鍵在於銀行需要妳說明資金的來源!
二、取款
單筆超過5萬元的現金取款,要寫說明,這個錢要幹什麽用。原來這個安排都是針對企業提現用的。現在則無論對企業還是個人,只要金額超標,都要寫說明。
三、匯款
個人無論向境內匯款還是境外匯款,無論匯出金額多少,金融機構均必須登記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等信息,同時在匯兌憑證或者相關信息系統中留存上述信息。
如果單筆匯出金額在5000元人民幣以上或1000美元以上,金融機構還應當核實匯款人身份,確保匯款人信息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