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明確。從2002年7月1日起,對用購進的農產品生產銷售液態奶、乳制品、酒、酒、植物油的壹般納稅人進行農產品進項稅核定扣除試點。
二、分析細節
38號文件改變了增值稅只能憑扣稅憑證抵扣的規定,是防止虛開發票、完善農產品抵扣制度的重大變革探索。38號文件頒布前,農產品加工企業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農產品收購憑證、海關完稅憑證進行抵扣,特別是農產品抵扣制度,造成了偷稅騙稅現象。
三、為什麽要進行農產品進項稅核定扣除試點?
初級農產品進項稅抵扣問題是壹個世界性難題。長期以來,為體現支農惠農政策,對自產農產品銷售采取免稅政策。但由於增值稅鏈條傳導機制的影響,農產品上遊銷售免稅,下遊缺乏有效憑證抵扣進項稅。因此規定農產品加工企業自行開具購貨憑證抵扣進項稅額。上述政策設計既體現了對農業生產者的照顧,又使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稅收利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