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保證金賬戶
出國留學人員持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護照需另提供壹份復印件),到外匯指定銀行開立人民幣保證金賬戶,辦理交存人民幣保證金手續。
經辦人員調用“個人購匯系統”、查閱相關情況,將壹式三聯“購匯申請表”交出國留學人員填寫,同時審核其提供的證明材料與購匯管理規定相符後,根據“購匯申請表”輸入相關要素、打印二份《購匯通知單》。
開立保證金賬戶時,由申請人填寫儲蓄存款憑條。經辦人員核對護照、證明材料及存款憑條無誤後,收取相應的人民幣保證金款項,調用交易碼“0200”(建立客戶個人信息)輸入客戶信息,調用交易碼“0601”(活期存單開戶)開立保證金戶,打印活期儲蓄憑條和儲蓄活期存款單。
經辦人員在儲蓄存款憑條、儲蓄活期存款單上分別加蓋業務印章和“自費留學保證金賬戶”戳後,將儲蓄活期存款單交開戶人,將入學預交保證金通知書、護照復印件及有關的證明材料留存歸檔,作為購匯依據。
對保證金賬戶實行暫禁
經辦人員填寫“賬戶看管通知書”交業務主管審核、簽章授權後,對保證金賬戶實行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