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嚴禁發表與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
二、嚴禁設立“小金庫”或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
三、嚴禁違規接收使用地方政府、企業獎補資金;
四、嚴禁利用職務影響力幹預人員招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五、嚴禁違規購買兌換紀念幣;
六、嚴禁違規查詢反洗錢、征信等信息;
七、嚴禁系統內公務接待飲酒;
八、嚴禁違規借用多占單位住房;
九、嚴禁違規參與經營活動;
十、嚴禁參與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正風肅紀十條禁令》 為嚴守黨的六項紀律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單位及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以下禁令:壹、嚴禁發表與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二、嚴禁設立“小金庫”或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三、嚴禁違規接收使用地方政府、企業獎補資金;四、嚴禁利用職務影響力幹預人員招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五、嚴禁違規購買兌換紀念幣;六、嚴禁違規查詢反洗錢、征信等信息;七、嚴禁系統內公務接待飲酒;八、嚴禁違規借用多占單位住房;九、嚴禁違規參與經營活動;十、嚴禁參與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