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出現若幹起值得反思的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關系典型事件。相信隨著環保監管執法日趨從嚴,在壹段時期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仍會是壹個焦點話題,反映出環境與經濟關系的復雜性。
從長期影響來看,環保督察執法對經濟社會有長期綜合正效益,騰出環境容量,優化投資環境,增加綜合競爭力,有利於發展壹批生態型特色產業和資源能源高效利用產業,培育新動能或新增長點。這些發展趨勢與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完全壹致,為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夯實了基礎,符合高質量增長要求。
從價格趨勢的角度看,價格上漲的因素很多,包括宏觀經濟面趨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發力、成本推動價格上漲、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影響等多方面原因,很多行業“量價齊升”的現象無法用“環保執法—產量減少—價格提高”的邏輯來解釋。環保督察執法只是在多重影響的基礎上產生疊加效應,並非主要因素,也不是直接原因。例如,水泥行業價格上漲的因素從大到小依次為:煤炭價格、原材料成本、環保設施投入;紙制品價格上漲首先是因為煤炭、化工原料、紙漿等價格上漲,以及外匯、廢紙價格和季節性因素,其次才是環保因素。
從財政收入的角度看,近期全國財政收入增速降低主要受經濟增速下滑和營改增減稅效應的影響,強化環保督察不是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的推動因素。相反,嚴格的環保督察具有規範效應,可以增加稅基,提高市場集中度,改善優質大企業盈利能力,拉動工業環保投資需求,進而增加財政收入。
從企業利潤的角度看,嚴格的環保監管加速了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的速度,提高了行業整體技術水平和行業集中度,有效緩解了產能過剩對產品價格的壓制,進而提高了相關行業的盈利能力。例如,2015年之前,鋼鐵行業盈利水平偏低或者虧損,2016年以後雖然環保運行成本上升,但企業的盈利水平卻大幅提升,2017年噸鋼毛利高達600元。可見,環保督察在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同時,也令經濟不斷取得新進展,實現了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