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個人申領銀行卡時,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核合格後為其開立註冊賬戶;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賬戶的任何單位。
憑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申請單位卡;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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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
第三十四條?持卡人在還清全部交易資金、透支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可申請銷戶。銷戶時,公司人民幣卡賬戶資金轉入其基本賬戶,公司外幣卡賬戶資金轉回相應外匯賬戶。
營銷人員應當公開、明確告知申請信用卡時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基本要求,督促信用卡申請人完整、正確、真實地填寫申請材料,審核身份證件(原件)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原件)。
第三十五條?發卡行在任何教育機構校園內面向學生開展信用卡營銷活動時,必須提前告知相關教育機構營銷活動的具體地點、日期、時間和內容,並征得教育機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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