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支持的銀行有:平安銀行、北京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北京農商銀行、光大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信銀行、廣發銀行、郵儲銀行北京分行。
辦理手續:
1、速通電子標簽、速通卡開戶信息與車輛所有人信息壹致;
2、用戶須攜帶車輛行駛證原件,駕駛已安裝牌照的申辦車輛到速通公司營業廳或經速通公司授權的代理營業廳(“客服營業廳”)辦理。
3、個人用戶須攜帶車輛所有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代辦委托書;單位用戶須攜帶車輛所有人介紹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擴展資料:
使用說明:
壹、信息變更
1、用戶可到客服營業廳辦理地址、電話、低值線、車輛號牌變更等業務。用戶須攜帶預變更的速通卡、車輛所有人介紹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速通電子標簽與速通卡須同時變更。
二、 結算賬戶變更
1、同壹車輛所有人擁有多個結算賬戶,速通卡及速通電子標簽需變更所屬賬戶時,速通電子標簽與速通卡須同時變更。
2、用戶須攜帶預變更速通卡、車輛所有人介紹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速通卡過戶業務受理31日後,速通卡方可使用。
三、車輛所有人變更
1、辦理車輛所有人變更業務時,須將速通電子標簽變更後,方可辦理速通卡的車輛所有人變更業務。
2、原車輛所有人須將預變更速通卡註銷或清戶。
3、新車輛所有人申辦速通卡。
4、辦理車輛所有人變更須交納變更費用。
四、掛失
1、用戶記賬卡發生遺失,須攜帶車輛所有人介紹信(註明掛失的卡號)、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掛失辦理生效時限為業務受理後24小時。
3、辦理記賬卡掛失須交納掛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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