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索引擎搜索,通過搜索引擎進行檢索,輸入關鍵字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名單等;
2、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或者名稱,機構等就可以查詢;
3、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網,進入失信人員被執行的名單查詢的入口,通過名字,身份證,名稱等信息查詢。
申請恢復征信具體流程具體如下:
1、失信人在公***信用信息平臺上傳本人身份證等身份驗證信息,並填寫信用修復信息申請表,即可發起信用修復申請;
2、信用管理部門會對申請人的申請內容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原始數據提供單位對信用申訴人的申訴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驗證,證明失信人已改正失信行為並承若不再犯此類失信行為。
失信人員的處罰如下:
1、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進出高檔酒店、高爾夫場等高消費場所;
2、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乘坐飛機、高鐵軟臥等交通工具;
3、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辦理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業務;
4、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
綜上所述:在查詢時需要註意保護個人隱私,確保使用安全可靠的查詢平臺。同時,還應註意查詢結果的準確性,如有疑問可以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此外,查詢失信人名單是為了了解他人的信用狀況,應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濫用查詢信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五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壹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