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金額三千元可以立案。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達到三千元的,就構成詐騙罪。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惡意透支,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衍生問題:
詐騙案壹般多久會結案?
壹個刑事案卷從公安立案到法院判決,拘留壹般7天,最長37天,逮捕後公安偵查還有兩個月的期限,然後移送審查起訴,在檢察院壹般是壹個月,檢察院認為如果證據不足的有兩次退回公安處補充偵查的機會,最後起訴到法院壹般情況是兩個月判決。壹個案卷走下來如果按最短算起碼都差不多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