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方為家庭生活所欠的債是* * *債。
3.壹方所欠的債務超出了生活需要,債權人需要證明所欠債務用於* * *業務和* * *生活,那麽法院就認定為* * *債務,當然證明必須符合司法程序。
4.如果用於賭博吸毒,那肯定是單方債務,需要妳證明,當然前提是債權人起訴。
註意:
如果認定為單方債務,可以在壹方財產中執行。如無財產可供執行,則從遺產繼承人處部分執行。如果沒有遺產,債務就壹筆勾銷。
如果被認定為同債,那麽妳需要償還。
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2065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65年10月8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婚姻債務糾紛案件,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制定本解釋。
第壹條夫妻雙方簽名相同或者追認後壹方意思相同所負的債務,視為夫妻相同債務。
第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同壹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同壹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的除外。
第四條本解釋自2018 10 18起施行。
本解釋實施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