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招行,所有銀行的消費記錄都不能刪除;客戶交易記錄是重要的交易憑證,銀行會保存至少5年。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以下時限保存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
(壹)客戶身份信息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壹次性交易入賬當年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記錄交易之年起至少保存5年。
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與反洗錢調查中的可疑交易活動有關,且反洗錢調查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限屆滿時尚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結束。
同壹介質上有不同保存期限的客戶身份資料或交易記錄的,應當保存最長期限。同壹客戶身份資料或交易記錄保存在不同介質的,至少應按照上述期限保存1介質中的客戶身份資料或交易記錄。
擴展數據: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信息包括客戶身份信息和資料,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身份識別工作的各種記錄和資料。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文件、業務信函等資料。
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防止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記錄丟失或者損毀,防止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泄露。
金融機構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以便於反洗錢調查、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