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銀行畢竟是商業機構,以盈利為目的。至於要不要報警,對銀行來說沒有意義,主要是銀行能看到錢。
最後,我給妳的建議是,其實銀行就是想通過看妳沒還錢來嚇唬妳,所以妳這兩天盡量湊點錢,至少比最低還款額多壹點,然後直接去銀行還,然後聯系銀行說妳已經盡力還錢了。妳必須強調妳不想還。只是最近家裏出了點事,現在事情已經解決了。下個月壹結工資就可以還,這樣銀行就看到還款的希望了。所以我不會再為難妳了。銀行遇到這種事,壹般都是先把妳嚇壹跳,等妳跟他結算了,他也不會真的報警。而且,就算妳真的報警了,只要妳按照我說的還錢,銀行也不能說妳惡意透支,惡意透支三個月不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