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利息舉例說明: ● 假如您的賬單日為每月5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3日; ● 4月5日銀行為您打印的本期賬單包括了您從3月5日至4月5日之間的所有交易賬務; ● 假設本期賬單內您僅有壹筆消費,消費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商戶請款時間為3月30日; ● 您的本期賬單列印“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元; ● 不同情況下,您的循環利息分別為: ①若您於4月23日前,全額還清¥1,000元,則在5月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0; ②若您於4月23日當天,只償還最低還款額¥100元,則5月5日的對賬單的循環利息為¥17.85元,具體計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環利息 = 17.85元。
最低還款額=10%預借現金本金 + 10%非預借現金交易本金+ 100%費用 + 100%利息+ 100%超額消費款+ 100%上期最低還款額未還清部分+100%分期單期金額。只要您在到期還款日前,按照賬單的最低金額還款,不會產生滯納金,也不會影響您的個人信用,這點請您放心。但會產生循環利息,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壹般是消費後的第二天)開始計收利息,日息萬分之五,直至您全部還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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