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
2.使用無效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處罰如下:
(壹)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數據
逾期的後果:
承擔高額罰息
信用卡違約後,通常涉及的違約金是循環利息費和滯納金。循環信貸的本質是壹種小額、無擔保、按日計息的貸款。如果在最後壹個還款日沒有全部還款,會在下壹個對賬單上產生循環信用利息,利息需要從消費入賬之日開始計算。
除工行外,其余12家銀行仍執行全額罰息。全額罰息是指即使客戶還款部分,計算罰息時也不扣除還款部分,利息費用通常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算。
此外,部分銀行規定自記賬日起15日內按萬分之五計息,15日後按萬分之十計息,30日後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按萬分之十五計息。違約時間越長,罰息越高。
舉個例子,假設李小姐的賬單日期是每月10,最後還款日是28號。6月11日,她消費了1000元。7月28日,李小姐資金緊張,先還了最低還款額1000元。
那麽8月10日賬單上的經常性利息支出為:10000元× 0.5‰×(7月28日至6月11) +(10000元~1000元)×0.5。
持卡人未還清最低還款額的,除循環利息費用外,還將產生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計算。如果李小姐只還500元,滯納金就是(1000元~500元)×5%=25元。在這種情況下,流通利息費用將上升到296.75元,李小姐本月的總罰息為3265438元+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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