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背諾言的人采取的行為:
壹是禁止壹些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在飛機、火車上睡覺;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欠人錢卻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俗稱“老賴”)的普遍存在,已成為當今經濟社會的頑疾,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為有效治理“老賴”現象,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7月、11年6月、2014年6月三次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公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並建立網上“老賴”黑名單制度。
擴展數據:
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廣州市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列入“紅名單”和“黑名單”的主體,將受到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其中,實施限制嚴重失信主體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級別列車、座位等措施。
據悉,《方案》的獎懲對象為國家在各領域發布的“守信聯合激勵紅色名單”、“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重點關註名單”的主體;市區兩級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統壹標準,認定市級“守信聯合激勵紅榜”和“失信聯合懲戒黑榜”。
眾信。com-上了失信“黑名單”,坐飛機出境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