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銀行列入黑名單後,錢被退回,無法撤銷。被相關銀行列為拒絕授信的用戶,黑名單數據在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保存五年,特別嚴重、明顯惡意的破產等負面信息保存十年。超過保留期限的,負面記錄將在個人信用報告中刪除。
1.信用卡逾期超過90天,就會變成黑賬戶,記錄保存5年。還清全部欠款(含滯納金、利息、復利)後,5年後自動清除不良信用記錄。5年內不能申請任何信用卡和貸款。如果逾期時間小於90天,則需要用好2年以上的卡(中途不能再次逾期),用新的信用記錄覆蓋舊的逾期記錄,可以減輕不良信用記錄帶來的負面影響。
2.貸款逾期壹次的,信用記錄保存5年。在全部還清貸款(包括滯納金、利息和復利)後,五年後貸款逾期記錄才會消除。如果貸款僅逾期壹兩次,且沒有超過90天的逾期記錄,個別銀行仍可放貸。
法律依據:
《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在不良信息保留期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進行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實施下列用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的二等艙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置非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