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逾期記錄
如果貸款明細信息中顯示1~7中的任意壹個數字,說明有逾期記錄,不同的數字代表不同的逾期天數。
“1”——表示逾期天數在30天以內,即1~30天;
“2”——表示逾期天數超過壹個月,即31-60天;
“3”——表示逾期天數超過兩個月,即61-90天;
“4”——表示逾期天數超過3個月,即91-120天;
“5”——表示逾期天數超過4個月,即121-150天;
“6”——表示逾期天數超過5個月,即151-180天;
“7”——指逾期半年以上,即超過180天;
另外,如果顯示字母D/Z/C,也可能說明有不良記錄,比逾期程度更嚴重。
二、信用卡逾期記錄
信用卡明細中,用1~7中的任意壹個數字來表示逾期次數,而不是逾期天數。如果看到任何數字,說明有逾期記錄。需要註意的是,信用卡逾期,就是沒有還最低還款額。
“1”——表示逾期壹次;
“2”——表示連續逾期2次;
“3”——表示連續逾期3次。
“4”——連續逾期4次;
“5”——指連續5次逾期;
“6”——指連續6次逾期;
“7”——指連續逾期7次以上。
個人信用調查是指依法設立的個人信用調查機構根據用戶的要求,收集和處理個人信用信息,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查詢和評估服務的活動。個人信用報告是征信機構對依法采集的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後,向合法的信息查詢者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
截至2015,該數據庫包含8.7億自然人,其中3.7億人有信用記錄。
2065438+2009年5月,新的個人信用信息正式公布,信用信息的長度和精細度將進壹步提高。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於2021年9月30日經央行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目前主要用於銀行的各類消費信貸業務。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信用報告將更加廣泛地應用於商業信用銷售、信用交易、招聘求職等各個領域。此外,個人信用報告還為查詢者提供了壹種審視和規範自身信用歷史行為的途徑,形成了個人信用信息的核查機制。
信用信息
1,個人基本信息識別個人並反映其家庭和職業;
2.個人與金融機構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用關系形成的個人信用信息;
3.與商業機構、公用事業服務機構發生個人信用購買關系形成的個人信用購買和支付信息;
4、行政機關、行政事務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公開的個人信用相關記錄信息;
5.其他與個人信用相關的信息。
影響因素
可能影響個人信用風險評分的主要因素有:貸款逾期還款、信用卡透支後未按約定期限和還款金額還款,或貸款賬戶和信用卡過多等。
起草行政管理法案
第二十五條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有錯誤或者遺漏的,有權向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收到異議的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相關信息進行有異議的標記,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處理,並書面答復異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