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現交易不能申請分期,但可以按照最低還款額還款。剩余的未付金額將繼續計算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妳的最低還款額將顯示在每月的賬單上。
計算公式:
上期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記錄的分期金額+累計未還費用及利息+累計未還取現金額,65,438+消費金額的00%+超過信用額度的交易金額(含費用及利息)-65,438+錯誤處理的消費及取現本金的00% =最低還款額。
計算的最低還款額低於200元(或50美元/歐元)的,最低還款額為200元(或50美元/歐元)。
如果應付總額低於200元(或50美元/歐元),則最低應付金額等於應付總額。
如果提取現金較多,建議直接辦理現金分期。現金分期可以壹次性取出大量現金,每月分期償還。
登錄建行信用卡首頁,點擊“龍卡商城”,然後在左側選擇“龍卡現金分期”即可申請。申請金額必須是65,438+000元的整數倍,最低為500元,最高不超過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額度(不包括超額支付和臨時額度),累計不超過50,000元。期數可為3、6、12、24期,手續費分別為2.4%、4.2%、7.8%、15%。手續費應在分期付款後的第壹個賬單日壹次性入賬並收取。
申請的時候需要填寫壹個人民幣結算賬戶,比如借記卡,準信用卡,存折,在建行開的。對現金進行實時審計,並出具審計結果。壹旦審核通過,錢就轉到儲蓄卡裏,馬上就能收到。
假設申請金額為20000元,辦理12現金分期。手續費為20000 * 7.8% = 1.560元,每期應付本金為20000/12 = 1.6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