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65438+10月27日,銀監會正式發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信用卡業務快速發展中的各種問題進行了明確規範:今後,信用卡未激活,銀行不得收取年費,向學生發卡需征得家長同意等諸多不規範業務。
銀監會《辦法》明確規定“未經信用卡持卡人激活使用,不得發放禮品或禮券”,禁止商業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時贈送禮品。
擴展數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
持卡人申請開通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後,發卡行在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提供壹次超信用額度用卡服務,壹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收取壹次超限費。
若持卡人在連續兩個賬單周期內連續要求支付超限費以完成超過信用額度的透支交易,發卡銀行必須在第二個賬單周期結束後立即停止超限卡服務,並根據持卡人的重新申請重新開通超限卡服務。
第五十五條發卡銀行不得為信用卡轉賬(轉出)和取現提供授信額度以外的信用卡服務。信用卡透支轉賬(轉出)和取現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信用卡取現的信用額度。
第五十六條發卡行應制定信用卡交易授權和風險監控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設備、系統和人員,確保24小時交易授權和實時監控。對存在可疑交易的信用卡賬戶,應及時采取聯系持卡人確認、調整授信額度、鎖定賬戶、緊急止付等風險管理措施。
銀監會:以後信用卡不激活不收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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