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證俗稱“綠卡”,是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為吸引和留住人才,實施人才柔性引進戰略而頒發的壹種證件。《工作居住證》持有人在子女入托、就學、購房、社保、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公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住宿證、人才居住證等等。
投標條件
1,申請人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及其他地方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以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和產業規劃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在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單位;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原則上不超過5家。
2、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於本市急需的專業或崗位,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連續從業6個月以上;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學歷;
(三)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