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人可申請的分期期數為1、3、6、9、12、18、24、36期,費用如下:
(2)持卡人成功辦理賬單分期後,信用卡對應的信用額度將被占用,被占用的信用額度將隨著每期還款而恢復,直至最後壹期或全部分期余額提前還清。
(3)持卡人已成功辦理賬單分期金額,不能再次申請分期並選擇最低還款法還款。持卡人成功辦理後未按時足額償還當期剩余賬單金額,或任何壹期待攤金額未足額償還的,視為未足額還款,並產生利息或滯納金。收費標準詳見中信銀行信用卡收費標準表。
(4)對於已成功辦理的賬單分期業務,持卡人如需提前還清未結清的分期余額,須撥打我行客服熱線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必須壹次性償還未償還的分期本金,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包括壹次性和分期費用),剩余未支付的費用不予收取。
中信銀行,原名中信實業銀行,創建於1987,2005年底更名。中信銀行是中國的國家商業銀行之壹,總部設在北京。
主要股東是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畢爾巴鄂比斯開銀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S . A . BBVA)斥資5065438+億歐元(約50.2億港元)購入中信銀行5%股權,也可選擇增持中信銀行股份至10.07%。2007年4月27日,中信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信銀行是中國大陸第七大銀行,總資產超過65,438+0,200億港元,* * *員工超過65,438+0,600人,分支機構超過540家。是香港中資金融股的六行三保之壹。
2020年5月9日,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稱,2020年3月,中信銀行在未經客戶本人授權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違反了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我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啟動調查程序,嚴格依法查處。
1984年底,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簡稱中信公司)董事長榮毅仁先生專門致函中央,要求在中信公司制下設立銀行,全面經營外匯銀行業務。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先成立銀行部,拓展外匯銀行業務,做好籌建工作。1985年4月,中信公司在原財務部的基礎上成立了銀行部,進壹步拓展了對外融資、外匯買賣、貸款發放、國際結算、融資租賃、吸收存款等綜合銀行業務。銀行部成立兩年來,在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業務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通過辦理人民幣和外匯存款、貸款、進出口信用證、國際租賃、證券和外匯交易、外匯等業務,積累了壹定的經驗,初步具備了設立銀行的條件。1986 5月底,中信公司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將中信公司銀行部改制為中信銀行形象圖片信興業銀行。1987年初,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信銀行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北京。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信銀行為國有綜合性銀行,為中信公司的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資本8億元。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可以在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經營經批準的銀行業務。中國前副行長榮毅仁先生為中信銀行名譽董事長。